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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加强全省中小城市城建档案工作意见的通知汕府建[2009]9号
浏览次数:1080各区县建设局:
现将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加强全省中小城城市建档案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建规函〔2008〕47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特别是尚未建立健全城建档案机构的区(中心区除外)、县,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尽快设立城建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收集和保管本地城市建设档案,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供基础性服务。
附件: 关于印发加强全省中小城市城建档案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建规函〔2008〕479号)
二○○九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