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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报送建筑业企业纳税和承建工程获奖等情况的通知汕府建通[2009]4号
浏览次数:1948各区县建设局;市直施工企业、已办理年度备案的外地施工企业:
为推进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做好我市预选承包商的准备工作,经研究,我局决定摸查本市建筑业企业近三年来(2006年至2008年)的纳税、承建工程获得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奖,以及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县建设局负责组织本区县建筑业企业填写附件1—3的表格,核对其申报情况,加盖单位公章,并于今年2月10日前报送我局;
二、请市直施工企业、已在汕办理年度备案的外地施工企业认真、如实填写附件1—3,加盖单位公章,于今年2月5日前报送我局。
各单位在报送纸质资料的同时,应提供附件的电子文档。
资料接收地址:市建设局建筑管理科(市建设局大楼15楼1509号);联系人:张同志、孙同志;联系电话:88572054;传真:88572080;电子邮箱:cxpt@stjs.gov.cn。
附件:1.2006—2008年度企业交纳建筑安装业税额情况表;
2.2006—2008年度企业承建工程获得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奖情况表
3.2006—2008年度企业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情况表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