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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转发建设部关于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加强城乡建设抗震防灾工作的通知汕府建[2009]66号
浏览次数:1280各区县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加强城乡建设抗震防灾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转发建设部关于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加强城乡建设抗震防灾工作的通知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文件通知
各区县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加强城乡建设抗震防灾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转发建设部关于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加强城乡建设抗震防灾工作的通知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