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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举办新修订《消防法》知识讲座的通知汕府建通[2009]71号
浏览次数:1401各区县建设局,各相关单位及企业:
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已于2009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学习贯彻新消防法,提高系统人员消防安全素质和技能,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局决定举办新修订《消防法》知识讲座。特邀市公安消防局专家对新修订《消防法》有关内容作辅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讲座时间:2009年6月25日(星期四)上午9:00,时间半天;地点:市建设局20楼会议室。
二、参加对象
1、各区县建设局分管领导及业务股室负责人;
2、市(区)各质监站、安监站负责人;
3、市直具有一、二级房建或市政资质的施工企业负责人;
4、全市监理企业负责人;
5、全市燃气企业负责人、市燃气协会有关专家;
6、全市勘察设计单位负责人。
三、有关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活动,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讲座。各区县所属单位及企业由区县建设局负责通知。
2、参加讲座的人员须提前十分钟进场,要认真听讲,做好笔记,自觉遵守会场纪律。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