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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建筑业2009年年报和2010年定期报表的通知汕府建通[2009]142号
浏览次数:2176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执行〈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建计函〔2009〕202号)和省建设厅《关于布置2010年建筑业统计工作的通知》(粤建办市函〔2009〕68号)要求,2010年继续执行“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制度,采用建设部“建筑业发展研究信息系统”升级版软件,通过离线填报、在线发送的方式报送报表。为顺利开展下一步建筑业统计工作,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具有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都应填报建筑业统计报表。
二、报表内容
(一)2009年年报
1、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表(年报);
2、行业发展研究资料(年报)。
?。ǘ?010年定期报表
1、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表(月报);
2、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月报表(新表)(月报)。
三、报送时间
1、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表、行业发展研究资料报表选2009年年报路径录入,上报时间为2010年2月28日前。
2、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表的生产指标要求在月后三日前报送;财务指标要求在月后20日前报送,节假日不顺延。
3、从2010年起启用新的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月报表,各单位可在网上下载,报送时间为月后5日前。市属企业报市建设局建管科,区(县)属企业报送区(县)建设局,区(县)建设局汇总所属企业后报市建设局。
四、年报报送要求
市属企业上报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表和行业发展研究资料年报报表后,打印一份,盖上企业公章,报市建设局;各区(县)建设局汇总所属企业年报表后,打印汇总表,盖上区(县)建设局公章,上报市建设局。
各建筑业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统计法》,高度重视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工作,组织本单位的统计、财务及有关人员认真收集、整理、汇总有关财务、生产情况等指标数据,认真审核把好质量关,按时保质完成各种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对不按时报送或不报报表的建筑业企业,省建设厅将依法处理并在全省通报。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