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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举办2010年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汕府建通[2010]67号
浏览次数:1924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中规定的“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分为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三类,每人每年应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 12 天或者 72 学时,才视为完成年度继续教育任务”要求和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 2010 年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培训的通知》 ( 汕人社 [2010]12 号 ) 精神 , 为进一步提 高我市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汕头市建设职业技术学校将于近期组织实施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培对象
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地基基础工程、基坑支护工程》
三、结业待遇
培训班结束后,将为学员发放“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并计入评审职称继续教育学时。
四、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ㄒ唬┍奔洌鹤约慈掌鹬?5 月 21 日接受报名。
?。ǘ┍氐悖荷峭肥薪ㄉ柚耙导际跹#ㄉ峭肥兄猩铰?213 号市建设局大楼 5 楼报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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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自行到汕头建设网“下载专区”下载《汕头市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按要求填写,报名时一并上交。并把名册发至邮箱 stjszxpxb@sina.com 。
五、培训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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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嘌档氐悖荷峭肥薪ㄉ柚耙导际跹?6 楼 603 教室。
六、培训费用
每人全期费用共 150 元 ( 其中培训费 120 元,教材资料费 30 元 ) 。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88572087 88529931
联 系 人: 李丹玫 郑玉纯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一○年 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