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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印发汕头市2010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汕府建[2010]95号
浏览次数:1970各区县建设局,市安监总站,各施工、监理企业:
现将《汕头市2010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围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主题,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活动。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日
汕头市2010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0年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建质〔2010〕29号)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汕头市2010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汕安委[2010]3号)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届六次全会以及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紧紧围绕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活动,以预防高处坠落、施工坍塌和建筑起重机械伤害等三类事故为重点,以督促有关建设各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依法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为手段,积极推进“三项行动”,不断加强“三项建设”,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确?!鞍踩隆被疃钊肟?,取得成效。
二、活动主题
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
四、组织机构
我局成立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杨鮀生副局长担任组长,林永安科长、吴汉川站长为成员。领导小组职责是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管部门(机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项工作。
五、内容安排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围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活动主题,以宣传、专访、知识竞赛问答、演讲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报道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和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内容,切实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关注安全、珍惜生命的社会氛围,使安全生产理念深入基层,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ǘ┗浜习踩裳疃?。各区县建设局、市安监总站要积极配合市委宣传部、安全监管局等部门在6月13日组织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向社会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解答群众关心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有关问题。
?。ㄈ┎渭邮∽橹陌踩拿魇┕な痉豆さ毓勰疃?。省厅将在“安全生产月”期间,选取1个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召开现场观摩会,总结经验,推广好的做法,同时组织2009年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业绩较为突出的企业到会进行经验交流。届时,我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活动。
?。ㄋ模┳橹敖ㄖ┕ぐ踩芾碛泄匚募!鞍踩隆逼诩?,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企事业单位要至少安排半天时间,组织本单位管理人员脱产学习新颁发的有关文件,学习内容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以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加强对这些新出台文件的理解,提高依法建设的的自觉性。
?。ㄎ澹┳橹渭邮┕ぐ踩不疃?。“安全生产月”期间,省厅将派出宣讲组,在全省部分地区开展由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参加的建筑施工安全宣讲活动。届时,我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活动,以便对近年来我省发生的施工安全较大事故的成因有深入的认识,加深对《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的理解。
六、工作总结
请各区县建设局、市安监总站认真总结本地区(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所取得的成效和工作经验,于6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报我局建管科。
联系电话:88572051
传真:88562182
邮箱:jgk@stj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