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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对《房地产委托评估公告》的补充说明
浏览次数:11731、二〇一〇年六月二日,汕头市拆迁管理办公室发布的“房地产委托评估公告”中的评估范围涉及设备搬迁评估,现要求报名评估机构需补充提供《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由于六个堤围路线长、范围广、地形复杂、区位差异大,评估任务繁重,要求时间紧迫。因此,对仅具备房地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可以与具备资产评估资格的关联机构组成联合体,由双方书面声明共同承担本项目评估,并指定一家机构作为代表参加报名、抽签和签约?;构亓叵档慕缍ò础豆痉ā返诙僖皇咛醯谒南罟娑ㄖ葱?。
2、报名时间延至二〇一〇年六月十日下午5时止。
3、抽签时间更改为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一日上午十时。
4、其它内容不变。
汕头市拆迁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六月七日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