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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公布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住宅设计竞赛获奖名单及赛后有关工作的通知汕府建通[2010]137号
浏览次数:1571各区县建设局,各勘察设计企业:
省住建厅、省文明办于2009年底组织开展了社会主义新农村住宅设计竞赛。经省专家组评选、网上票选最高奖和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等程序,共评选出68个获奖项目。我市取得优异成绩,获得多个奖项,其中最高奖1个、单项奖(节能奖)1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1个,鼓励奖5个。这充分体现了我市较高的建筑设计水平,特别是由汕头市建筑设计院陈培豪、林汉庭、韩子平设计的“城郊村一层半住宅”,揽获了最高奖、单项奖(节能奖)及二等奖三项大奖;市建筑设计院也因参赛作品数量多、质量高,受到省住建厅、省文明办的通报表扬。现将获奖名单予以公布,并就赛后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获奖单位的设计者(第一设计者)按照《关于做好社会主义新农村住宅设计竞赛后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村函[2010]265号)的要求,填写获奖人信息表(省《通知》附件2),将有关信息资料和身份证复印件于8月13日前报送到广东新农居设计竞赛组委会(设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以便寄发奖金和证书。
二、根据《通知》规定,本次竞赛参赛人员所获奖项,可参照相关规定作为今后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的业绩。
三、省住建厅、省文明办将本次参赛的优秀成果编辑成《岭南新民居——广东省社会主义新农村住宅设计图集》,并将于近日正式出版。
四、近几年省举办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住宅设计竞赛,我市都取得了优异成绩。希望各建筑设计单位总结经验、学习先进、锐意创新、再接再厉,多创作出创意新、水平高的好方案,踊跃参加设计竞赛,为繁荣设计创作,建设宜居城乡做出贡献。
附件:1.关于公布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住宅设计竞赛获奖名单的公告(粤建公告[2010]31号)
2.关于做好社会主义新农村住宅设计竞赛后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村函[2010]265号)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一○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