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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我省建筑设计职称评定中增设防护、防化设计专业的通知粤建办科函[2010]408号
浏览次数:1535各地级以上市住建局(规划局、市政局),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省直各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我省建筑设计职称评审中增设防护、防化专业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51号)转发给你们, 凡符合条件并有意申报的个人可按照通知要求提交资料,并由各市主管部门和省直单位统一上报省建筑工程专业高级评审第一资格评审委员会。上述专业的申报资料可截止到9月15日。
附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我省建筑设计职称评审中增设防护、防化专业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51号)
二O一O年
八月十九日
(联系人:邱晓敏,席让平,电话:020-86387392、83133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