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传达 > 文件通知
文件通知
关于做好迎接省散办开展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和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工作检查的通知汕散办[2010]03号
浏览次数:1631各区县建设局,各散装水泥办公室,各散装水泥中转、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各施工、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节约资源、节能减排工作的提高,落实省人大46号公告《广东省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行政许可规定》,省散办将于10月中旬开展全省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和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工作的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散装水泥中转、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应积极准备相关资料,包括提供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供货合同和设备设施配套等情况。
二、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企业要加强对工地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广东省散装水泥管理规定》(省政府12号令)、《广东省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行政许可规定》(省人大第46号公告)、《汕头市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13号)和《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质检总局环保总局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7〕205号)等规定,积极做好迎检工作。
三、具体检查时间和受检在建项目另行通知。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