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传达 > 文件通知
文件通知
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第2批建筑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后核查工作的通知汕府建通[2010]214号
浏览次数:1649各区县建设局,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含外来企业):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第2批建筑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后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10]60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核查范围
全市已取得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及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我市设立的分支机构。
二、核查安排
本次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核查由市住建局领导带队,由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会同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组织开展,核查分三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12月2日---12月6日,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含外来企业)全面自查阶段。
第二阶段:12月7日---12月12日,市住建局重点核查阶段。市住建局检查组根据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自查情况,对企业进行重点抽查。
第三阶段:12月13日—12月31日,迎接省核查组核查阶段。
三、工作要求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地及时整改。各企业完成自查后,要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并连同《企业基本情况核查表》(一)、(二)(见省住建厅文件附件3),于12月6日前报我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同时报送WORD格式电子文档)。
附件: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第2批建筑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后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10]605号)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