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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转发省住建厅关于报送工程招标代理等中介组织有关情况的通知汕府建通[2011]1号
浏览次数:1382各造价咨询企业、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报送工程招标代理等中介组织有关情况的通知》(粤建办市函〔2010〕719号)文转发给你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按要求填写附表,于2011年1月10日前报我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并将表格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zy@stjs.gov.cn;
二、从2011年1月1日起,我局启用后台管理系统接收电子文件功能,电子文件不再发送至邮箱。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接收后台管理系统的电子文件,坚持规范操作,及时接收处理,以免影响工作。
附件:省住建厅《关于报送工程招标代理等中介组织有关情况的通知》(粤建办市函〔2010〕719号)
二〇一一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