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传达 > 文件通知
文件通知
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市场中介组织防治腐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汕府建通[2011]11号
浏览次数:1731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含外来企业):
现将省住建厅《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市场中介组织防治腐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建市〔2010〕8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本次防治工作的具体范围是:全市已取得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含外来企业)。
二、2011年1-4月份,各造价咨询机构要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建筑业企业(单位)资质许可后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建市函〔2010〕444号)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规定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三、2011年1-4月份,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要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建筑业企业(单位)资质许可后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建市函〔2010〕444号)精神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的规定内容,开展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3月份,我局将对相关企业进行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核对具体情况。同时,结合我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本市范围内开展业务的情况,适时实行考核扣分制度,规范招标代理行为。
附件:省住建厅《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市场中介组织防治腐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建市〔2010〕86号)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