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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下达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1年生产建设计划的通知汕府建[2011]34号
浏览次数:1404各区县建设局,市旧城办,省二建、市建安集团公司、市建筑工程总公司:
现将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1年各项生产建设计划下达给你们,请尽快将计划分解下达至所属企业。各单位要面对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完成或超额完成各项生产建设计划,为汕头实现跨越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生产建设计划完成情况的上报工作。各单位应从2月份开始将每月各项生产建设计划完成情况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科室,上报时间为下月5日前。各单位要依据《统计法》规定,落实专人负责统计工作,按时上报报表,以便统计汇总,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