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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陈英松副厅长在全省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浏览次数:3817印发陈英松副厅长在全省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房管局:
现将我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陈英松同志在1月21日召开的全省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在全省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陈英松
(2011年1月21日)
同志们:
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科学谋划十二五规划发展的重要时刻,我们召开全省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粤府〔2010〕70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去年召开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会议”和“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部署2011年全省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等重点工作。刚才韶关、广州、东莞市分别就房地产登记簿系统建设、推行二手房交易网上签约、宜居社区创建几方面具体工作进行了经验介绍,都讲得很好,很有针对性,值得大家学习借鉴。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省委提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一年,我们认真总结去年的各项工作情况,部署落实2011年房地产市场监管和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开好头起好步。下面我重点讲几点意见。
一、着力推进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
去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分别在青岛和北京召开了加快推进全国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会议,标志着部、省、市三级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全面启动,也充分体现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推进全省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是我们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也是我们这次会议的主题,各市要力争抓出阶段性成效。就此,我讲三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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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特别是去年以来国家出台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文件中多次强调要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市场监测,重点是要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吨泄仓醒牍赜谥贫ü窬煤蜕缁岱⒄沟谑鑫迥旯婊慕ㄒ椤分幸裁魅诽岢鲆凹涌熳》啃畔⑾低辰ㄉ?,完善符合国情的住房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住房城乡建设部已明确将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纳入国发〔2010〕10号文规定的考核问责机制,列入督查范围。各市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快建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当前首要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抓实。
第一,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是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重要举措。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是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技术性都很强的工作。要实现“三基本两协调”(房地产市场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房地产业发展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与相关产业相协调)的调控目标,必须全面、及时、准确地采集房地产市场信息。建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有利于全面掌握和了解居民拥有住房情况和居住水平,科学分析房地产市场形势和发展态势,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决策提供依据,也是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和房地产税收等调控政策的重要保障。
第二,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是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具体体现。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也是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重要体现。通过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有效采集并及时对外披露住房供求状况等市场信息,可以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企业理性投资;通过与金融部门信息共享,可以为其提高服务水平、保证信贷安全创造有利条件;通过与税务、规划、土地、法院等部门互联互通,可以更为有效地提高公共服务能力。
第三,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是提高政府市场监管能力的重要手段。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我们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加,市场监管的压力也越来越大,仅仅依靠传统的管理方式,难以有效应对?!肮び破涫?、必先利其器”。通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以技术手段完善管理机制,可以大大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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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需要依托于成熟完善的房地产登记信息化建设和规范高效的房地产登记管理。2008年以来,我省积极推进房地产电子登记簿系统建设、开展房地产交易与登记规范化管理单位考评等,有效促进了全省各地房地产交易登记规范化管理和信息化建设水平。目前,各地级以上市基本启用房地产登记簿系统依法开展房地产登记工作,韶关等地区已分别取得房地产交易与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称号,为下一步开展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打下了一定的基础。但是,目前各地的房地产登记簿系统功能和管理应用水平与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管工作要求仍有较大距离,制约了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当前我省房地产登记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房地产登记簿系统建设进展和应用水平有待提高。中山等部分地级市仍未完成登记簿系统建设,特别是县一级系统建设整体滞后。部分已建成登记簿系统的市、县都是在原房地产登记业务系统的基础上升级改造而来,实际上仅仅是一个房地产电子登记簿生成系统,而不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房地产电子登记簿管理系统,权威性、实时性、应用扩展性不强,系统数据规范和功能都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二是基础数据较为薄弱。大部分城市的数据采集没有实现辖区全覆盖,多数城市的早期或历史产权情况尚未完成数字化管理,房屋租赁数据采集基本空白。
三是互联互通不够。大部分城市在系统、平台、标准方面没有实现统一,而是市区县分设系统、独立管理,预售许可、交易、登记、测绘等业务系统不关联,系统间数据不能共享互用。
四是系统建设不能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近年来国家从金融、税收等方面提出了一些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这些政策的落实需要有全面的个人住房信息作支撑。而我们现有的房地产信息系统等,缺乏对政策决策层面的支持,不能满足房地产市场调控相关的金融、税收等政策执行的需要。
五是信息化建设整体水平已落后于一些兄弟省份。山东、内蒙、福建、江苏等省份已基本建立覆盖全省的基础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北京市实现了住房信息系统与商业银行对接;成都市对系统架构、软件平台、数据标准和业务流程进行了统一,建立了链接各区、市(县)系统的网络平台,等等。
(三)理清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任务
全省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是我省住房与房地产管理服务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纳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信息化“十二五”规划的重大工程。它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房地产从业主体、项目开发、房地产交易监管以及市场分析、决策、预警等系统的全面推进和整合应用,需要聚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智慧和力量。目前,我厅编制了《广东省个人住房信息系统项目建议书》,确定了全省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的思路、技术路径和实施方案,将报省发展改革委申请立项,并抓紧开展深入调研和专家论证,尽快研究制定《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基础数据指标》,印发项目实施方案,加强对各地系统建设工作的指导。在此,先就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讲点工作思路和要求。
1、总的工作思路。按照“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稳步推进;分级负担,各级联动;整合资源,?;ね蹲省钡脑?,制订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技术框架,执行全省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数据规范,以建设省级个人住房信息管理平台和完善各市县房地产登记簿系统为重点,以房地产登记数据为基础,建立贯通省、市(县)的住房信息系统网络和全省个人住房信息中心数据库,全面掌握个人住房的基础信息及动态变化情况,并逐步实现与本行业相关业务管理系统的对接以及与其他相关行业管理系统有条件的信息查询共享,为科学制订相关政策提供技术支持,为实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提高行业管理和社会服务水平创造条件。
2、阶段性目标。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系统建设过程计划分为以下四个阶段:(1)2011年3月底前为前期准备阶段。省里一方面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订和印发全省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方案,编制全省统一的基础数据标准,研究有关信息查询、保密等制度,指导各市、县加快推进系统建设;另一方面落实省发改委立项,争取省财政的资金支持和省经信委的技术支持。各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本级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方案,报省备案。(2)2011年底前为组织实施阶段。其中,6月底前,广州、深圳这两个国家重点城市要完成辖内所有区县数据整合,建立覆盖全市辖区的基础数据库;其余各地级以上市要完成对原有房地产登记簿系统的改造并与各辖区数据整合;省级中心数据库和系统平台要完成设计。2011年9月底前,各县(市)要完成房地产登记簿系统的建设和改造,建立全省统一的房地产电子登记簿管理系统;省级系统要完成设备及基础系统软件采购。2011年12月底前,全省各市、县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基本建成,系统功能要满足向省系统传输数据的需要;省级系统完成应用软件开发,系统功能要满足归集各市、县个人住房信息数据并实现查询和统计分析需要。(3)2012年6月底前为开通运行阶段。完成各地数据向省系统归集传输,根据试运行情况对系统进行不断完善和改进,初步建成广东省个人住房信息系统。(4)2012年底前为省部联网及应用扩展阶段。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进行省部系统对接,初步实现部、省、市(县)系统联网,并与公安、税务、金融、司法等部门有关系统实现有条件的数据共享。
3、主要任务。各地级以上市要加快完成市和区系统的整合,县级城市要加快建设和完善房地产登记簿系统,推进房地产纸质档案数字化进程以及历史数据的清理、录入、关联等工作,建立符合省数据库标准的房地产电子登记簿系统,同时做好和省级住房信息系统联网的相关准备工作。
(四)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推进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首先要加强组织领导。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任务十分繁重,所面临的资金、技术、人员等问题也比较多,并且涉及多方面的协调和配合。只有加强组织领导,才能保证信息系统建设的顺利进行。我厅近期将参照部里的做法成立省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召集部分城市的业务技术人员组成研究工作小组。各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也要成立有关机构,争取得到当地政府的支持,成立由分管市(县)领导挂帅的专项领导小组,将系统建设提上重要工作议程。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建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绝不单是房地产部门自己的事,而是城市人民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所需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希望各地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是职能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亲自研究、部署和协调,积极推动信息系统建设。二是要破解影响系统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各城市要始终坚持一个市、县建一个信息系统的原则,统一基础数据库、统一业务操作规范,对于市、区以及开发区分设信息系统的,各地要加强领导和协调,认真研究解决体制机制问题,限期完成统一信息系统工作,对于未按期完成的,要限期整改。三是要理顺好部门和区县之间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既要各司其职、分工明确,又要紧密配合,形成合力。
其次要科学组织实施。一是要统筹规划。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统筹考虑现实需要和长远安排,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分解任务、倒排工期,确保总体任务的全面完成。省级与市级系统联接可按照试点先行、随建随联、稳步推进的原则进行。对一些大中城市,条件成熟的,可先行进行网络连接、数据采集。二是要保证数据的安全。个人住房信息关系到百姓切身利益,各地在进行系统完善、系统衔接以及数据采集和整理分析时,要注意防范数据流失及外泄等风险。这里特别要强调,省集中的住房信息数据只做数据统计、分析和汇总,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查询服务权限,各地要消除顾虑,积极主动按要求完成数据集中。三是要准确把握信息技术发展方向,鼓励利用GIS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成果,实现采集地楼房三位一体的基础数据。四是要注重人才培养,建立健全信息机构,充实信息化队伍,加强相关培训工作,为推进信息系统建设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第三,要加大资金投入。关于资金的筹措,我提三点建议:一是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2003年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就明确指出各地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中需要政府承担的费用,由各地财政结合当地信息化系统和电子政务建设一并落实。各市、县主管部门要将建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情况尽快向地方政府报告,并积极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争取资金支持。二是广开门路筹集资金。各地也可以借鉴一些省市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争取物价部门的支持,出台查询收费的相关规定,多渠道筹集资金。三是要用好资金。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我厅将积极向省发展改革委争取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立项,并向省经济信息委争取将其纳入“十二五”重大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争取省财政资金支持。
第四,要强化信息应用。信息应用是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的根本目的。各地要充分发挥信息系统的作用,不断扩展系统应用成果,及时转化为实际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一是要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房地产市场信息的综合分析制度,保证系统采集的数据全面、及时、准确,提高市场监测分析能力,为政府调控市场、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提供更有力的支持。二是要建立信息交流和共享制度,注重本行业内各信息系统统一数据标准和基础数据共享。有条件的城市,要加强与金融、土地、民政、公安、法院等部门的信息合作,最大限度地发挥系统功能和作用。三是要加强公共信息服务,各地要增加面向公众服务的内容,构建一个集信息发布、政策查询、网上投诉和咨询、业务信息查询于一体的综合性信息服务平台。
二、继续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
2010年,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增加商品住房供应,抑制投资投机性住房需求,稳定住房价格,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省政府发出了《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粤府办〔2010〕7号)和《转发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粤府〔2010〕70号),提出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实施差别化的金融税收政策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的监督规范、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控健全信息披露制度稳定市场预期等措施。我厅会同相关厅局下发了一批贯彻执行调控政策的文件。包括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监察厅布置认真落实国家各项房地产调控政策,严格实行问责制;会同省财政厅、省地税局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所得税优惠政策;会同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会同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等等。二是全省开展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专项检查。针对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的各个环节,对所有在建和进入预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有群众投诉或举报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共检查房地产开发项目11255个、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1384家,查处了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例。三是各市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各项调控政策。如编制了2010-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明确了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用地供应规模和建设规模,有利于明确市场供应预期和解决中低收入群众购房问题。广州、深圳两市分别出台了具体的措施和住房限购政策,加强了调控力度。
上述一系列调控政策逐步显现成效,去年我省房地产市场出现积极变化:一是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3659.69亿元、同比增长23.6%,为我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作出重要贡献。二是商品房开发建设较为活跃,增加了市场有效供给。商品房施工面积2.92亿平方米,同比增长18.2%,其中新开工面积9892.98万平方米,同比大幅增长58%;竣工面积5234.5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1.5%,以上指标均创历史新高。三是商品房销量保持平稳,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遏制,商品房销售面积7322.01万平方米,同比上升3.7%,全省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为7006元/平方米,同比上升10.06%。四是人民居住水平进一步得到改善,预计今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0.7平方米,比2006年增长2平方米。
总的来看,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10年我省房地产市场投资投机性需求得到抑制,基本实现了国务院提出的抑制房价上涨过快的目标。但是,部分城市房价上涨压力依然较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各地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状况还不平衡。2011年要继续坚定不移地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管,主要做好如下几个方面工作:
?。ㄒ唬┘绦糁品考酃焐险?。姜伟新部长在年终工作总结会上明确表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仍然是2011年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点。我省将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广州、深圳等中心城市要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措施,着力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ǘ┳帕υ黾幼》坑行Ч└R葑》拷ㄉ韫婊?,落实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广州、深圳等中心城市要切实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促进商品房供应与住房保障协调发展。同时要加强舆论宣传,促进居民形成科学合理的住房消费观念。
?。ㄈ┘绦罅娣逗图喙芊康夭谐≈刃?。不断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严格预售许可、预售资金、商品房交付等监管;进一步健全商品房网上签约、逐步推行二手房网上签约;对存在土地闲置、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住房城乡建设部今年将会同国家发改委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制定《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推行经纪人员职业资格、经纪机构备案、服务明码标价、交易资金监管等制度,规范中介行为。
?。ㄋ模┣炕喽娇己嘶啤N姨嵬〖嗖焯扔泄夭棵哦愿魇腥嗣裾骺胤康夭谐」ぷ鹘屑觳楹涂己?,并建立约谈、巡查和问责制度,对稳定房价、规范房地产市场、推进住房保障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认真抓好其他重要工作
(一)稳妥推进城中村改造
去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三旧”改造工作,着力发挥其对于破解建设用地紧缺矛盾、提高城市化质量、拉动住房消费的作用。城中村是“三旧”改造中的难点和重点,特别反映在拆迁补偿安置、平衡村民利益与房地产发展关系等方面。为此,省委、省政府将城中村改造作为我省推进城市化和建设宜居城乡工作的战略性措施和重要突破口,在全省范围内选取了100条重点城中村改造项目,将其纳入我省2010年重点建设项目和“十二五”规划纲要重要项目。省重点抓的100条城中村改造项目,改造面积共计3166.07万平方米,总投资1018亿元,2010年计划投资240.36亿元,目前所有项目已全面启动,近一半项目完成前期报建审批手续或已经开始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进入建设阶段,其中广州市猎德村、深圳市江屋村、东莞市大朗镇蔡边仿古步街改造等9个项目已经基本完成建设??梢运?,各地政府重视,部门配合,经过艰苦的努力,城中村改造工作取得显著效果。
但是,在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门联动机制不完善。各市都成立了“三旧”改造办公室,但其与规划、建设、国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需要理顺,统筹力度有待增强。二是城中村改造模式有待进一步优化。在“政府引导、市场运行”的原则实施过程中,有些地方政府对改造工作的指导思想不够明确,村民对改造的积极性不高,要求提高拆迁补偿现象比较普遍,直接制约了城中村改造工作。部分城市由于拆迁或资金困难导致个别项目难以推进。三是由于城中村改造成本大,各地普遍增加了项目开发建设强度,提高了密度和容积率,对城市总体规划作出较大调整,不利于城市空间环境的改善。
下一步要按照华华省长在“三旧”改造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正确处理好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用足政策与规范管理、加快进度与提高质量、改造拆建与保护修复、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五大关系”,确保城中村改造工作高效、高质、规范、有序推进,力争取得新突破。
一是要抓紧理顺城中村改造工作机构。各地要进一步理清各职能部门分工与协作关系,明确相关部门在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监管和组织拆迁补偿等方面的职责;各地“三旧”改造办公室要做好项目的跟踪督查,指定专人负责情况反馈、信息报送等联络工作,形成全省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合力。
二是准确把握城中村改造的目标。推进城中村改造是为了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社会和谐。要避免急功近利,忽视生态环境和长远发展的短期行为,严格按法定程序实施房屋拆迁,防止出现侵害群众利益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三是加强指导和检查监督。我厅将抓紧制订城中村改造工作指导意见,对有关政策措施、职责分工、进度目标等予以明确,指导各地顺利推进有关工作,并定期开展检查监督。各地在改造工作中发现问题,要组织力量专项研究提出解决和完善措施,迎刃而上,力争按要求完成各项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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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省宜居社区是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精神,建设我省宜居城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去年,我厅会同省民政厅、公安厅、环保厅等部门通过设立工作小组、制订考核标准和方案、加强检查和指导等措施,并组织有关专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考核评选工作。全省申报考评的社区共803个,经抽样检查,共有300多个社区通过审核,待相关部门批准后将授予省宜居社区称号。在这项工作的推动下,我省已有相当一部分社区本着“以人为本”的建设理念,在改善居住空间环境,完善综合配套设施,构造和谐的人文社会环境、生态自然环境以及公共服务环境方面有了显著成效。
但在本次考评工作中,我们也发现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物业管理还须进一步普及,部分城市物业管理水平还不高,覆盖面也不广;二是部分社区设施布局不太合理,配套不齐全,社区环境卫生的整治、绿化率不达标;三是社区信息化工作有待加强,面向居民的社区互动和公共服务、生活服务、自治服务等信息系统仍不健全。
在下一步创建宜居社区工作中,应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各地建设部门必须切实负起责任,统筹协调民政、公安、环保等部门,共同推进宜居社区创建工作,努力争取财政加大对宜居社区的投入,确保各项创建工作经费落实;二是各市在申报宜居社区时应以“注重质量、兼顾数量”为原则,总结创建宜居社区的先进经验做法,打造更多的精品社区,“以点带面”切实改善居住空间环境、综合配套设施、人文社会环境、公共服务环境、生态自然环境,提高社区建设水平;三是要进一步加大物业管理力度,积极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在注重建设新社区的同时,还要加强对老社区的改造完善,探索新路子新方法,真正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建设环境优美、人文和谐的宜居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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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省物业管理行业得到了长足发展,物业管理服务在城乡的覆盖面不断扩大,成为城乡居民居住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服务。目前,我省共有物业服务企业6000多家,物业管理项目2万余个,物业管理面积9.5亿平方米。去年,我省物业管理行业为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的顺利举行也做出了很大贡献。但是,我省物业管理行业仍然存在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一些物业管理企业服务意识较差、业主大会成了过程纠纷较多等问题,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不利于物业管理行业长远发展。各地下一步在加强物业管理工作中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要帮助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及广大业主加强对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体系的理解。
二是要不断提高物业管理行业从业人员素质,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物业管理行业作为劳动密集型行业,提高物业管理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有利于减少矛盾纠纷、提升行业形象、促进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是我们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各行业协会和各物业服务企业需要常抓不懈的工作。
三是要充分发挥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的作用,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一方面要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行业的建议和要求,在政府与企业之间起桥梁纽带作用;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物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积极开展与媒体的联系与合作,为行业健康规范发展提供正确的舆论导向。另外还要注重调查研究,对行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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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行业管理是政策性较强和矛盾纠纷多发的领域,2010年广州市举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更加对房地产行业维稳工作带来了压力和挑战。去年我厅对亚运期间行业维稳工作高度重视,印发了《关于做好广州亚运会期间房地产领域维稳工作的通知》,并建立了房地产领域稳定形势定期分析研判制度,以加强对城镇房屋拆迁、物业管理、房地产交易与登记等群众反映强烈和矛盾纠纷多发领域的监督管理为抓手,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的发生。亚运期间我省房地产领域基本没发生危及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但有关投诉信访问题依然严重。我厅去年从来信、厅长信箱等渠道共收到群众信访案件200多宗,办理的信访复查复核意见34件,反映较为突出的是房地产交易、物业管理、房屋拆迁方面。这么多的信访既有法律法规不完善的原因,而更为主要的还是我们有些主管部门某些领导干部法制意识淡薄,某些工作人员工作作风不正,不严格依法行政造成的。
下一步,我们要将依法行政与社会维稳结合起来,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一方面要加强和改进房地产行业立法工作,推进各方面法律法规的完善,并且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的发生;另一方面要以加强对城镇房屋拆迁、物业管理、房地产交易与登记等群众反映强烈和矛盾纠纷多发领域的监督管理为着力点,继续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把问题解决在初始、把群众吸附在当地,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恶性事件。
同志们,省委提出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号角已吹响,做好2011年住房发展与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切实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推进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意义深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以更加坚定的信心和更加扎实的工作,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不断改善民生做出更大贡献!
摘自:粤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