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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开展我市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考核摸查工作的通知汕建协字[2011]16号
浏览次数:1715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强我省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粤建市 [2010]26 号)(附件一)和省建筑业协会《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办法》(附件二)的文件精神,省建筑业协会拟开展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的培训考核工作,其学时、课程、教务、考务、劳务、教材书本等费用约 800 元 / 人 。 为做好此项工作,我会拟对需参加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考核的人员进行摸查,以便了解各企业符合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条件的人数。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汕头市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考核报名摸查表》(附件三),并于 2011 年 6 月 8 日前传真至我会。我会将根据掌握的情况安排我市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的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汕头市建筑业协会联系人:陈祥泽、杨俊亮
联系电话: 88561829 、 88572007 传真: 88542044
附件一:关于加强我省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