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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李新建在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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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 李新建
?。?011年10月10日)
同志们:
为切实抓好今年第四季度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现今年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目标,遏制8月以来出现的事故多发的势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今天专门召开全省的电视电话会议。刚才,四川省第十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北荆州建设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惠州市新阳光机械设备安装有限公司3家施工企业作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抓好整改,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发言,中山、茂名、惠州3个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了做好事故有关善后处置工作和进一步加强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的发言。希望大家能从中吸取教训,得到启发,进一步抓好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保持清醒认识,进一步增强抓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我省房屋市政工程建设规模居高不下,据统计,上半年全省纳入质量安全监督的房屋市政工程超过37987项,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4.27亿平方米,市政工程总长度192.4万延米,在建工程中不乏体量大、结构复杂、技术含量高的项目,31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也陆续开工建设,工程建设规模、进度要求、管理难度等方面都给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带来很大的压力。
今年前七个月,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仍能保持平稳,但进入8月份,我省呈现了施工安全一般事故多发、较大事故突发的不利态势。据统计,截至10月9日,我省共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22起,死亡33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以及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等各项指标均已位居全国前列,全省建筑施工生产安全形势十分严峻,特别是8月10日到9月20日,我省中山、茂名和惠州3个市先后各发生1起建筑施工生产安全较大事故,3起事故共造成14人死亡,3人受伤,上述3个市今年的施工事故死亡人数均已超过我厅下达的全年控制指标。今年以来发生的3起较大事故都是发生在县(县级市)、区、镇一级的在建工程,其中2起发生在违法建设工程,这充分暴露出我省一些地区,特别是县(区、镇)一级施工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在建工程的建设各方主体没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工程项目部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执行较差,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工程监理形同虚设,当地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不力等方面,以及一线作业人员违章操作。对此,我们时刻要保持清醒的认识,决不能因本地区没有发生一般事故或较大事故,安全形势暂时平稳而盲目乐观,造成思想松懈,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基础仍比较薄弱,生产安全事故突发、多发的现状并没有很大改观,一旦监管放松,生产安全事故就容易出现反弹。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抓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施工安全管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大工作力度,创新管理机制,努力做到标本兼治,筑牢防范安全事故的防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督促指导,促进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保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关键。今年以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通知》和住建部、省政府的实施细则,先后印发了有关促进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检查和消除事故隐患、企业领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外省进粤施工企业质量安全联络员制度等六份文件。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和指导本地和外来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认真贯彻落实,通过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物资设备和人员的投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抓好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
此外,我厅转发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项目负责人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加强项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认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这项管理制度作为重要抓手,采取有力措施,有效整治项目负责人不到位或项目负责人形同虚设的问题,使企业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得到强化。
三、以防范较大及以上施工安全事故为重点,继续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第四季度是我省建筑施工高峰期,也是事故易发时期,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把预防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作为重点工作来抓,针对本地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继续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切实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和我厅的《实施细则》,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工业园区工程的安全监管,加强对深基坑、高支模、地下暗挖、高层外墙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监管,加强对塔吊、施工外用电梯等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的监管,使施工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做到制度化、常态化,对重大施工安全隐患,一定要落实整改责任人,加强督办,一抓到底,同时,要督促施工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抓起,杜绝施工现场安全隐患重复出现。要加大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的工作力度,防止因非法违法建设而导致施工安全事故。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适时开展救援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加强沟通协调,认真做好事故查处督办工作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1]66号)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与当地有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认真做好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就今年我省的3起较大事故向我厅发出了《事故查处督办通知书》,有关市要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及时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上报情况。今后,凡发生较大事故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按时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供事故的调查报告、当地人民政府的事故批复意见、以及依据处罚权限严格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情况,有关处罚情况应及时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事故调查未能按规定时限结案的,要及时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反馈情况。
同志们,抓好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是当前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中一项重大任务,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统一认识,努力克服困难,狠抓工作落实,保持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促进我省安全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