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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转发省住建厅关于汕尾市中国工商银行汕尾分行培训综合楼高支模坍塌较大事故的紧急通报(汕府建[2011]209号)
浏览次数:1346各区县住建局,各安监站,各建筑、监理企业: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汕尾市中国工商银行汕尾分行培训综合楼高支模坍塌较大事故的紧急通报》(粤建质函〔 2011〕79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即日起,由 汕头市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承建的,或由 深圳市中深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房屋市政工程 暂时停工,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和整改,整改完成后书面报所属安监机构,经安监机构复查并经相应住建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复工。
附件: 关于汕尾市中国工商银行汕尾分行培训综合楼高支模坍塌较大事故的紧急通报(粤建质函〔2011〕799号)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