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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开展燃气用具安装、修理工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的通知(汕建技鉴[2012]001号)
浏览次数:1172各燃气企业:
根据汕头市住建局《关于加强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汕府建通[2012]93号)和《关于开展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审查的通告》的精神,为配合市住建局加强对我市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的管理,进一步推进我市燃气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汕头市建设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将于7月中旬组织开展燃气用具安装检修工、燃气用具修理工的培训、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鉴定工种和等级
本次培训、鉴定工种为燃气用具安装检修工、燃气用具修理工 ,初级工。
二、报名条件
燃气专业特有工种培训、鉴定的申报可由单位统一申报,也可由个人申报。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报考初级工。
㈠从事报考工种3年以上工作经历,经建设类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并获得该工种“培训合格证”的人员( 由所在企业出具工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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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时间、地点
?、灞奔洌杭慈掌鹬?月30止(节假日除外)
㈡报名地点: 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建设局大楼五楼财务室
四、培训、鉴定时间、地点
㈠培训时间:7月中旬
鉴定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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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部分:市建设职业技术学校5楼
实操部分:春源北实操基地
五、培训与鉴定费用
按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培训费400元,鉴定费240元,材料资料费90元,三项合计730元。
六、注意事项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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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嫔矸葜じ从〖环荩ㄌ诔逝肀趁妫缦嗥?张。
㈢ 由所在企业出具工作经验证明一份。
以上表格和资料,均 可在汕头建设网(网址:wap.worldnav.cn)下载。
?、?符合报名条件㈡者,报名时须校验相关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并交复印件一份。
七、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88572103 88572111
2、联系人:李丹玫 洪文彦
二○一二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