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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第2批建筑业企业(造价咨询)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汕府建[2012]118号)
浏览次数:1763各区县住建局,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造价咨询企业(含外来):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第二批建筑业企业(造价咨询)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12〕46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被核查企业要严格按照《通知》的核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查资料于7月16日前送市造价站定额科初审。
二、备检资料排序应按《通知》要求的顺序排列。
三、被核查企业应指派一名熟悉情况的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将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含手机)于6月28日前送(传真)至市造价站定额科,联系人:陈鸿瑜;联系电话:88572065;传真号码:88566252。
四、市住建局将组成专项核查组,于7月23日到27日期间到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附件:1、汕头市造价咨询企业核查时间安排表;
2、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第二批建筑业企业(造价咨询)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