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传达 > 文件通知
文件通知
转发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房屋市政工程建设用砂管理的通知(汕府建[2012]124号)
浏览次数:1378各区县住建局,各质监站,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各工程建设、施工、监理、检测单位: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房屋市政工程建设用砂管理的通知》(粤建质函〔2012〕483号)文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房屋市政工程建设用砂管理的通知(粤建质函〔2012〕483号)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
文件通知
各区县住建局,各质监站,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各工程建设、施工、监理、检测单位: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房屋市政工程建设用砂管理的通知》(粤建质函〔2012〕483号)文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房屋市政工程建设用砂管理的通知(粤建质函〔2012〕483号)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