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传达 > 文件通知
文件通知
汕头市住建局关于迅速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防护期”工作的通知(汕府建通[2012]182号)
浏览次数:1928各区县住建局,各安监站,各建筑、监理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的决策部署,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迅速开展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的通知》(粤建质函[2012]718号)和市安委办《关于印发〈汕头市安全生产“百日防护期”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安委办[2012]103号)及《转发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汕安委明电[2012]2号)要求,结合今年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的工作安排,我局决定从即日起组织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迅速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防护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必须充分认识到确保这段时期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性,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从思想和行动上予以高度重视。要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管理,确保责任到位、人员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并及时汇总、分析和上报“百日防护期”工作开展情况。各区县住建局和市安监总站要认真制订工作方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各区县住建局和市安监总站要积极宣传发动,大力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防护期”工作的开展。要切实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质函〔2012〕349号)、《关于迅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建质函〔2012〕356号)和我局印发的《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府建〔2012〕88号)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建筑起重机械以及建筑消防4类专项整治,继续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施工环节的监督检查,督促和指导所辖区域内的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的检查,加强对在建工程的施工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强化施工安全动态监管,严肃查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各类施工安全隐患。要着重加强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ㄒ唬┒酱俳ㄖ┕て笠登惺德男邪踩鹑?,落实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布置和督促检查,将安全生产责任有效落实到每一项在建工程上。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结合所承建工程的施工特点,制订安全生产“百日防护期”的工作方案,连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报工程所属施工安全监督机构。
?。ǘ┘忧恐傅己投酱?。各区县住建局和市安监总站要选择1至3家承建工程规模较大的建筑施工企业作为联系单位,了解在“百日防护期”中的工作部署和隐患自查自纠情况,督促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ㄈ┘忧慷怨ひ翟埃ㄇ?、城乡结合部等管理相对薄弱的重点区域在建工程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安全生产问题较多以及在管辖区域内承建工程规模较大的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地下暗挖、高层外墙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以及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要建立监管台帐,督促落实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ㄋ模┣惺导哟蠹喽街捶Χ?。 各区县住建局和市安监总站要在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加大巡查频次和执法力度,对发现的施工安全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落实专人负责整改,及早消除安全隐患。对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法违规行为,果断采取措施,坚决予以停工整改并实施处罚,对由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有关人员责任。
?。ㄎ澹┐俳ㄖ┕て笠底龊檬┕は殖∠拦ぷ鳎忧恳兹家妆任O掌返墓芾?。施工企业要建立健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管理制度,加强对进入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品的管理,易燃易爆品仓库设置应符合有关要求,并远离施工现场的生活区、办公区和施工作业区。施工现场必须配置数量充足、有效的消防器材和设施。
?。┒酱俳ㄖ┕?、工程监理企业对建筑工地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努力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つ芰Γ朔楸运枷?,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ㄆ撸┒酱俳ㄖ┕て笠蹬渲糜本仍镒?、器材,完善施工现场生产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企业及其施工现场应对施工生产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百日防护期”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ㄒ唬┥钊肱挪楹腿嬲谓锥危ù酉衷谄鹬?月25日)
各区县住建局和市安监总站要严格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全面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排查工作,并认真做好迎接国务院督查的准备工作。这阶段的排查整治要进行分类登记、建立工作台帐和逐级造册上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按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的要求,逐项明确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资金和应急预案,确保限期落实整改。
(二)滚动排查整治和重点防控阶段(9月26日至十八大结束)
各区县住建局和市安监总站要坚持滚动排查和边排查边整治,不断将新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纳入工作台帐,及时解决问题,防止出现遗漏。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及时启动挂牌督办机制,督促落实防范措施和整改,实行全程严密防控。
?。ㄈ┕糖炕锥危ㄊ舜蠼崾笾练阑て诮崾?
各区县住建局和市安监总站要及时组织进行查漏补缺,总结提升,巩固成果,建章立制,形成专项整治长效机制。
各区县住建局和市安监总站在各个阶段结束后4个工作日内,分别将工作开展情况和总结(书面含电子文档)报送我局质安科,以便我局汇总上报。
五、工作要求
各区县住建局和市安监总站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人员值班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及时掌握所辖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状况。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到反应快捷、处置稳妥、组织有力、抢险有序、救援有效,最大限度降低因施工安全突发事件所造成的影响和损失。
我局将对各阶段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随机抽查(不再行通知)。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