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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2年建筑业统计年报及2013年定期报表工作的通知(汕住建通〔2013〕33号)
浏览次数:5226各区县住建局,各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做好2012年建筑业统计年报及2013年定期报表工作的通知 》( 粤建市函〔2013〕145号 )(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统计范围
凡持有 我省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资质的企业均须按要求 填 报建筑业统计报表 。
二、报表内容
各企业除了在“三库一平台”上报报表外,还需上报《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月报表》(月报)。
三、报送时间
?。ㄒ唬?012年年报表和2013年定期报表按省厅要求时间报送;
(二)我局已从2010年起启用新的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月报表,各单位可在网上下载,报送时间为每月后5日前。市属企业报市住建局市场科,区县属企业报送区县住建局,由区县住建局汇总所属企业后报市住建局。
四、报送要求
?。ㄒ唬┦惺羝笠瞪媳瓯ūū砗螅蛴∫环?,加盖企业公章,报市住建局;各区县住建局汇总所属企业年报表后,打印汇总表,加盖区县住建局公章,报市住建局。
?。ǘ└鹘ㄖ灯笠涤θ险婀岢怪葱泄野洳嫉摹锻臣品ā罚叨戎厥油臣颇瓯ê投ㄆ诒ū砉ぷ?,组织本单位的统计、财务及有关人员认真收集、整理、汇总有关财务、生产情况等指标数据,按时保质完成各种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对不按时报送或不报报表的建筑业企业名单,我局将根据省厅的布置予以上报。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2年建筑业统计年报及2013年定期报表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13]145号)
201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