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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印发2013年汕头市建筑节能工作要点的通知
(汕住建通〔2013〕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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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住建局,市质监站,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审图单位 :

  现将《2013年汕头市建筑节能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实际情况,抓紧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建筑节能工作计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年度建筑节能工作任务。

  附件: 2013年汕头市建筑节能工作要点

  2013年4月28日

2013年汕头市建筑节能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 2011 〕 26 号)、《关于印发 <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2013 年工作要点 > 的通知》(建科综函〔 2013 〕 12 号)和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广东省 2013 年建筑节能工作要点的通知》( 粤建科〔 2013 〕 27 号 )的要求,为做好我市 2013 年建筑节能工作,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和推广绿色低碳技术产品

  目标:加大绿色建筑的宣传力度,全面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按照“十二五”建筑节能规划目标, 2013 年,全市新增绿色建筑面积总量达到 25 万 ㎡ 以上(其中市直 8 万 ㎡ ,濠江区 2.5 万 ㎡ , 金平区 2 万 ㎡ , 龙湖区 2 万 ㎡ , 潮阳区 3 万 ㎡ , 潮南区 3 万 ㎡ , 澄海区 3 万 ㎡ , 南澳县 2 万 ㎡ )。具体措施:

  1. 以市政府办名义尽快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绿色建筑的通知》,明确绿色建筑发展重点领域以及发展绿色建筑监管措施、激励机制。

  2. 加大绿色建筑的宣传力度。结合建筑节能工作重点,开展绿色建筑技术、标准及评价标识的宣传和培训。

  3. 大力推进我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深入开展一、二星绿色建筑的评价标识工作。

  4. 推广绿色低碳技术产品?;睦蒲械ノ缓蜕笠悼孤躺ú牡难芯亢蜕?,鼓励生产企业申报列入省低碳绿色节能产品技术推广目录的工作。

  5. 继续推进绿色建筑的考核机制。将绿色建筑的目标纳入全市各级政府节能考核指标和建筑节能专项考核,并作为全市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重要内容进行检查。

  二、严格执行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

  目标: 2013 年新建建筑设计阶段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比例达 100% ,施工阶段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比例达 100% 。具体措施:

  1. 继续推进建筑专业从业人员建筑节能技术培训。组织组织不少于两期建筑节能政策法规、绿色建筑、节能标准等内容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普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知识。

  2. 继续加强对建筑节能设计的监管力度,提高设计文件质量,落实建筑节能标准,强化节能设计审查的监督管理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节能审查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定期开展建筑节能设计质量检查,不断提高本地建筑节能设计水平。

  3. 继续强化对施工阶段的监管,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对建筑节能施工质量监督,对不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的项目,坚决不予验收。对违反建筑节能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企业、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进行查处。

  4.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实现年度建筑节能工作目标。各区县要在 8 月中旬前组织完成本地区建筑节能和“禁实”工作的大检查, 8 月底前将检查情况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建局 9 月组织全市建筑节能和“禁实”工作检查。

  三、继续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目标:抓好节能改造试点工作,鼓励各地大胆创新,采取多种措施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具体措施:

  1. 选择能耗较高的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作为改造重点,积极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创造条件。各区县应确定 1 个项目作为改造试点,进行改造跟踪。

  2. 选择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为突破口,推动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和用能系统管理??拐旃ㄖ痛笮蜕坛?、宾馆、医院、高校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带动既有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鼓励并推行既有建筑与绿色建筑相结合的改造模式,加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点的总结和推广工作。

  四、加快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

  目标:具备条件的建筑应当安装太阳能光热设施,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取得较大的进展,其他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有较大的发展。具体措施:

  1. 组织做好国家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县的申报工作。

  2. 要组织参加相关技术培训,全面推进推广太阳能光热系统在建筑的应用。

  五、认真做好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能耗统计和公示工作

  目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科〔 2007 〕 245 号)的要求,做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建筑能耗统计、审计、公示和监测平台的建设。具体措施:

  各区县住建主管部门要在辖区范围内积极开展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统计和能效公示,统计对象为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指除国家机关办公建筑之外的单体建筑面积 2 万平方米以上的) 2012 年年度建筑能耗,统计建筑数量应不少于 2012 年统计的数量。要求 9 月前完成统计和公示,并通过书面报告以及“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电子信息统计系统”将统计结果上报。

  六、切实落实新型墙体材料革新

  目标:切实巩固城区“禁实”成果基础上,开展县城“禁实”工作。具体措施:

  1. 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开展 “ 十二五 ” 城市城区限制使用粘土制品县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 2012 〕 2313 号)的要求,南澳县应于年底前完成“禁实”工作。

  2. 认真贯彻落实好《广东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墙改基金对推广使用新型墙材和建筑节能工作的经济杠杆作用。

  3. 加强监督检查。要继续加强对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监管,有效遏制粘土制品生产企业的发展,并加大对建筑企业、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按设计要求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单位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把“禁实”工作纳入全市建筑节能监督检查一并检查。

  4.12 月底前按要求完成一年一度的墙材革新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