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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二价”备案工作的通知汕建价通〔2013〕2号
浏览次数:1495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站在开展招标控制价、施工合同价备案(以下简称“二价”备案)工作中,发现存在编审单位、上传备案资料不规范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二价”备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二价”的编审单位,必须符合《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年)中规定的具备建设工程计价活动条件的单位。
二、招标控制价封面应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年)规定格式执行。
三、建设项目中若有多个单项工程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备案时应提交《工程造价汇总表》,表内必须列有每个单项工程地上及地下建筑面积。
汕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