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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开展汕头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的通知汕住建通〔2013〕135
浏览次数:1365各区县住建局,市安监总站,各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的部署,推动全市开展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的通知》(汕安委办传〔2013〕23号)精神,我局制订《汕头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方案》,决定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区县住建局要制定督查工作方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迅速组织督查、检查,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通过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全面摸清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整改责任,彻底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省督查组将于7月上旬、9月上旬分两轮对我市进行督查;国家督查组分两轮对各省进行督查,7月13日至21日督查我省。请各区县住建局,市安监总站,各施工企业要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201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