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传达 > 文件通知
文件通知
关于设立协会通讯员的通知汕建协字[2013]22号
浏览次数:1408各理事单位:
为丰富协会会刊《汕头建筑》内容,促进我市建筑业行业动态、会员单位经验交流信息互动,更好地服务会员单位,协会拟设立通讯员制度。请协会各理事单位各推选通讯员一名,负责本单位的建筑信息动态、工作成果等相关信息的采集与报送。各单位确定人选后请填写登记表并于11月15日前发送协会秘书处。
一、通讯员职责工作
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近期的相关信息及稿件,并于每季季末发送到协会秘书处;及时转达协会所发送的通知及有关信息。
二、信息内容
1、本单位最新活动资讯,如企业活动、技术创新、工程创优、获奖资讯、考察学习、专题讲座等;
2、本单位员工撰写的相关建筑业经营管理和技术论文、学术文章等;
注:信息均要注明来源(包括图、文作者姓名);不要采集已标明类似“未经许可不得转载”的信息。
三、报送要求
1、稿件形式不限,包括文字、图片和照片等。文章要求具有深度性、独创性与时效性,要涉及焦点、难点和热点问题;
2、动态信息要真实、新颖、简练,具有较好的思想内涵和可读性;
3、稿件报送要及时;
4、稿件写作要认真负责,重要信息和评论性文章报送之前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
四、收集方式
1、各类信息应以文件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信息报送协会秘书处;
2、汕头市建筑业协会秘书处通讯方式:
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1901室 邮编:515041
联系人:陈小楠 电子邮箱:jzyxh@stjs.gov.cn
联系电话:0754-88572007 传 真:0754-88542044
201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