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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开展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和深基坑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督查的通知(汕住建通〔2013〕254号)
浏览次数:1568各区县住建局,市安监总站,各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按照省、市有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我局印发的《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预防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和深基坑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的通知》(汕住建通〔2013〕139号)、《关于进一步深化2013年汕头市房屋市政工程预防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和深基坑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汕住建通〔2013〕187号)、《转发汕头市深化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汕住建通〔2013〕203号)要求,结合我局开展安全检查“回头看”及第四季度安全大检查的部署,我局将在本月中旬对我市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和深基坑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重要讲话、批示精神,进一步落实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和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分项工程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督查我市各区(县)住建局、各施工企业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施工现场“三违”行为、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等情况。通过督查,强化施工现场组织管理,促进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落实,不断健全完善相关监管制度,有效遏制施工现场“三违”行为,减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和深基坑等坍塌事故总量,努力使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始终在可控并逐步好转的轨道上运行。
二、督查对象
(一)各区(县)住建局
(二)有关的施工企业及相关在建工程项目
1.所承包的工程项目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或深基坑等分项工程仍处于施工阶段的施工企业及项目。
2.抽查在我局前期组织的检查中,有被要求落实整改或被建议要求落实整改施工企业及项目。
三、督查工作内容
(一)对各区(县)住建局开展督查工作内容
1.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情况。
2.按照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特别是开展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等专项整治台帐建立情况。
3.对发现问题和隐患台帐建立,限期整改,跟踪落实情况。
4.开展“打非治违”情况。
5.强化科技支撑,提高施工安全技术水平情况。
6.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
7.加大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的安全施工舆论环境情况。
(二)对有关施工企业开展督查工作内容
1.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备案情况。
2.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带班、设备“定人定机定岗定责”等制度建立健全或落实情况。
3.各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置、保管以及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等情况。
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相关坍塌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
6.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等三类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建筑施工人员三级教育培训等情况。
7.现场管理是否出现“三违”行为情况。
8.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专业承包企业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办理备案情况;其制造许可证、产品出厂合格证、现场安装后的检测报告及准用证书、安全使用管理制度齐全情况;其安装、拆卸(顶升)作业编制专项方案并按规定审批,作业过程严格按方案和相关技术规程实施,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各项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并处于良好状态等情况。
9.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按规定制定施工专项方案并按规定审批,按专项方案和标准规程施工情况;使用的钢管、扣件及其构配件、扭力扳手等进行有效管理的情况。
10.深基坑按规定制定施工专项方案并按规定审批,落实深基坑临边防护措施,基坑边荷载符合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对深基坑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变形监测等情况。
11.发生事故后认真吸取教训,落实整改措施,避免重复发生类似事故发生情况。
12.其它安全管理情况。
四、督查时间及项目(另行电话通知)
五、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督查工作,落实必须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认真做好迎接督查的准备工作。
(二)请各区(县)住建局根据督查工作内容,带齐相关的材料到受检项目现场接受检查。
(三)市属项目由市安监总站负责通知,区(县)属项目由区(县)住建局负责通知。
201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