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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报送建筑企业外出施工情况的通知(汕住建通〔2013〕262号)
浏览次数:5059各区县住建局,市住建局驻广州管理处、深圳管理处,市直建筑业企业:
为加快实施建筑业企业 “走出去”战略,全面准确了解我市建筑业企业在外地市场生产经营状况,结合区域特点,及时制定相应帮扶指导政策,现将汕头市建筑业企业外出施工情况调查表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全市建筑业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无在外施工项目的企业填无。本表所指的在外施工情况是我市行政区划管理以外项目(含出市、出省、出国项目)。填报内容包括两方面,一是外出施工项目基本情况,包括2013年以来竣工项目(竣工项目名称后标注“竣工”)、在建项目以及计划开工项目(计划项目名称后标注“计划”)。二是报送时请一并提供相关相片及资料,包括企业在建、已建项目照片、上级领导莅临指导工程建设照片和项目获奖相片等相关资料。
二、上报时间:请于2013年12月3日前报市住建局综合管理科。
三、填报要求:区县建筑业主管部门和市住建局驻广州、深圳管理处负责辖区内建筑业企业的外出施工情况调查表汇总并加盖公章报市住建局综合管理科;市直建筑业企业负责本企业外出施工调查表的汇总并加盖公章直接报市住建局综合管理科。
电子文档请发送至邮箱zfbz@stjs.gov.cn
附件:1.汕头市建筑企业外出施工管理机构调查表
201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