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通知
各区县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从2014年1月1日起,我局新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使用“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章。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事项继续使用“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业务专用章”。
201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