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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全市住建系统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防控工作的通知(汕住建通〔2013〕292号)
浏览次数:1225市礐石风景区管理局,各区县住建局,市安监总站,各施工、监理、燃气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印发今冬明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消防安全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质〔2013〕153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今冬明春全市住建系统消防安全防控工作方案》,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迅速开展消防安全防控工作
市礐石风景区管理局、各区县住建局、市安监总站要高度重视,参照省、市的做法,成立火灾防控领导小组,制定火灾防控实施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教育,扎实开展火灾防控工作。各施工、监理、燃气企业自即日起组织对房屋市政工程、燃气站点等开展消防安全自纠自查工作,全面排查和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市礐石风景区管理局、各区县住建局、市安监总站要对开展火灾防控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工作总结报告,于2014年1月10日前以及3月14日前将两个阶段火灾防控工作总结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报送我局。市礐石风景区管理局有关火灾防控工作总结迳送市住建局设计科(联系人:张煜,联系电话:88572027, 传真:88566413,E-Mail:sjk@stjs.gov.cn);各区县住建局、市安监总站有关建筑施工火灾防控工作迳送市住建局质安科(联系人:林崇洪,联系电话:88571515,传真:88571132,E-Mail:zak@stjs.gov.cn);各区县住建局有关燃气火灾防控工作总结迳送市住建局综合科(联系人:吴朝雄,联系电话:88572045,传真:88566316,E-Mail:zhk@stjs.gov.cn)。
附件:1.关于印发今冬明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消防安全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质〔2013〕153号)
201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