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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起用我市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信息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汕住建通〔2014〕4号
浏览次数:1379各区(县)住建局,市、各区(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工程项目中心数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13〕1558号)要求,我局委托市建筑信息中心在“汕头建设网”建立了全市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信息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4年2月1日起,凡在我市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必须在汕头建设网招标信息平台同步发布招标投标信息。
二、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要严格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的招标信息进行发布,并负责各自交易中心招标投标项目信息的录入、发布和管理等工作。各建设、代理等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工程项目招标信息发布的有关规定,真实、诚信地提供工程项目等相关信息。
三、各区(县)住建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招标申请、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备案、评标专家抽取、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等工作环节,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及信息发布的监管。
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信息的录入、发布和管理过程,如有技术问题,请迳向市建筑信息中心沟通。联系电话:88950451。
201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