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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开展2014年汕头市勘察设计质量检查的通知(汕住建通〔2014〕118号)
浏览次数:5128各区县住建局,各勘察、设计企业: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勘察设计质量检查的通知》(粤建市函[2014]1065号)和《关于印发汕头市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汕住建[2014]30号)的要求,我局将于近期开展2014年汕头市勘察设计质量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勘察、设计的企业(含外来企业)。
二、检查范围
2013年以来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三、检查方式
1.企业自查:各企业按照《关于印发汕头市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汕住建[2014]30号)中的“治理主要内容”进行自查,填写表格(见附件)、整理相关证明材料,并形成自查报告。
2.现场抽查:我局将派检查组于6月底到勘察、设计企业办公现场进行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上报检查资料
各勘察、设计单位须于6月25日前向市住建局设计科报送以下资料:
1.企业自查报告;
2.企业资质情况表(见附件3、4);
3.工程项目汇总表(见附件5);
4.附件材料,包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执业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注册证,非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所有技术骨干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以上资料以复印件装订成册,每页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准备原件备查。
五、各企业须指派一位熟悉情况的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填写《企业联系人员名单》(见附件6),于2014年6月20日报送我局设计科。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勘察设计质量检查的通知(粤建市函[2014]1065)
2.关于印发汕头市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汕住建〔2014〕30号)
3.勘察企业检查表
4.设计企业检查表
5.项目汇总表
6.企业联系人员名单
2014年6月17日
(联系人:张煜,联系电话:88572027,传真号码:88566413,电子邮箱:stj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