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传达 > 文件通知
文件通知
转发市平安办《汕头市创建“平安工地(厂矿)”工作实施方案》等5个文件的通知(汕住建通〔2014〕131号)
浏览次数:1223各区县住建局,市安监总站,各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创建平安汕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创建“平安工地(厂矿)”工作实施方案〉等5个文件的通知》(汕市平安办〔2014〕1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有关单位应紧紧围绕创建“平安工地”的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活动开展为契机,以完善建筑工地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为建设重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在建工地平安。
二、各区县住建局、市安监总站应分别落实一项在建工地作为“平安工地” 创建试点工地,开展创建工作,以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考评。
附件:关于印发《汕头市创建“平安工地(厂矿)”工作实施方案》等5个文件的通知(汕市平安办〔2014〕12号)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