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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高温天气及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汕住建通〔2014〕162号)
浏览次数:919市礐石风景区管理局,各区县住建局,市安监总站,各施工、监理、燃气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高温天气及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汕府办传[2014]6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请市礐石风景区管理局、各区县住建局、市安监总站于8月28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含电子文档)按职能报送我局相关科室。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高温天气及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汕府办传[2014]65号)
201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