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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加强建筑施工钢管扣件安全管理的通知(汕住建通〔2015〕108号)
浏览次数:1307各区县住建局,市安监总站,各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省住建厅于2015年3月30至31日对我市部分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建材产品开展执法抽查。经送省检测单位检测发现,部分工程的脚手架钢管扣件存在不合格情况。为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脚手架钢管扣件的安全监督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所有在建和新开工项目必须按《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要求使用外径、壁厚等符合规定的钢管扣件,并安排专人建立现场使用管理台帐。
二、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实施审核、检查和验收程序,按规定对现场钢管扣件进行联合检查、见证取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各区县住建局、市安监总站要加强对施工现场钢管扣件的监督检查,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履行职责,抽查有关台帐、资料和扣件实物,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要依法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查处。我局将在下阶段安全检查中,把钢管扣件监督检查列入必检项目,并安排现场抽检。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