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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征求贯彻我市加强商品住宅项目交付管理意见的函(汕住建函〔2015〕267号)
浏览次数:1207各区县住建局,各房地产企业,各有关单位:
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是当前我市“矛盾化解攻坚年”活动中的焦点问题及群众反映的重要诉求。为加强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明确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减少商品房交付使用过程中的矛盾纠纷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为,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规定,借鉴国内及省内兄弟城市的有关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初拟《关于认真贯彻<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加强商品住宅项目交付管理的通知》(详见附件),请各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含电子版),于7月6日前报送市住建局综合科,逾期不报,视同无意见。
附件:《关于认真贯彻<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加强商品住宅项目交付管理的通知》
联系人:林少波 88566295 13076358828
胡跃娜 88566295 13825884166
邮箱:stzjjzhk@163.com
传真:88566316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