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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印发汕头市燃气行业吸取天津港8.12”特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开展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汕住建〔2015〕100号)
浏览次数:13133各区县住建局,市十方公司:
现将《汕头市燃气行业吸取天津港“8.12”特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开展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8月25日
汕头市燃气行业吸取天津港“8.12”特重大火灾
爆炸事故教训开展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
天津港“8.12”特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后,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部署和深刻吸取天津滨海新区瑞海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库爆炸等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今年8月24日,徐凯副市长带领市直有关部门对澄海区管道供气和瓶装燃气企业进行督查。根据督查活动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市领导指示精神,结合我市燃气行业实际情况,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市开展燃气行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增强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工作机制,强化政府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严格的标准,狠抓燃气安全生产工作,要以“查隐患、严治理、防事故、保安全”为主题,围绕“零泄露、零火灾、零爆炸、零死亡、零事故”目标,开展“三查一治”,即企业自查、上级督查、全面排查和彻底整治,认真进行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和谐,为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和国庆66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和整治范围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燃气行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住建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裴庆科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林平元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钰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吴朝雄、马颖丽、市燃气专家组专家为组成人员,负责整个活动的检查督查和相关协调组织工作。检查范围为:
(一)燃气储配站、供应站以及便民服务点;
(二)各管道燃气企业的气化站、临时瓶组气化间及输配管网;
(三)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燃气经营场所。
三、整治活动内容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燃气站点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以及设备设施、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具体内容包括:
(一)气站检查。重点检查气站与周边建筑物安全间距是否符合要求,如属于周边建筑物后建的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实到位情况;燃气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应急管理等落实情况;燃气储配站、气化站、临时瓶组间及输配管网等设备设施、安全附件、消防设施等安全运行情况;燃气储配站是否存在充装过期未检钢瓶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二)燃气供应站、便民服务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按照规范管理;实瓶存放量是否超标;是否存在“大瓶充小瓶”行为;是否销售不合格实瓶;是否存在吸烟、生火做饭、生火泡茶等明火行为;是否存在“三合一”行为等。
(三)清理非法燃气经营场所,重点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非法燃气经营场所以及住宅楼下燃气销售点的清理。
四、整治活动开展方式
这次安全隐患整治活动采取企业自查为主,各级燃气主管部门组织检查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组织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大检查,并纳入企业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对照《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章标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在燃气企业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各区县按属地管理,组织对辖区内燃气企业及燃气站点进行检查。市住建局将于近期组织对各区县开展燃气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制度。各单位要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等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重视燃气安全工作,严格管理,彻查隐患,不留死角。各区县住建局要加强对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督促燃气经营单位依法从事燃气生产经营活动,认真贯彻执行燃气法规制度、安全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等,确保燃气设施安全运行。
(二)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加强检查督导。各区县住建局要督促各燃气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重点治理瓶装液化气流动经营、跨区域经营、无证经营、掺混售假等行为。各燃气企业要认真进行自查,做到全面检查,不留死角、盲区和漏洞,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各管道燃气企业要同时开展管网巡查、入户检查等工作,进一步加强燃气设施及输配管网的安全检查,增加巡查次数,特别要加强对无人值守的调压站、调压箱、瓶组气化间的管理,加快拆除临时瓶组气化间工作,确保供气安全。
(三)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救援水平。各单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完善燃气重大事故应急预案,配置相应的灭火救援个人防护装备,完善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检测,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组织开展应对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演练,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狠抓预案规定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切实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形成合力。要指导督促燃气企业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协调有关部门,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小区宣传栏等多种渠道,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基础知识。
各区县住建局应将本次开展整治工作情况总结书面材料于9月30日前报送市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