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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汕住建通〔2016〕219号)
浏览次数:2253各区县住建局,市工程质监站、安监站,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
为加快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建筑工程质量,促进文明施工,保障生产安全,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打击建筑市场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素质,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根据住建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汕住建〔2016〕116号),结合我市建筑市场民工工资支付与纠纷调处实际,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9月起至2018年8月止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对象
全市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及相关人员的市场行为。主要内容如下:
(一)建设单位
1.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情况;
2.工程项目是否存在违法发包;
3.工程项目是否存在肢解发包;
4.是否按合同支付工程款,是否按规定或合同约定拨付工资款至工人工资支付专用帐户。
(二)勘察、设计单位
1.是否存在未取得相应的资质或超出资质范围承接业务的情况;
2.是否存在无证经营、挂靠、出卖图章等违法违规的情况;
3.项目各涉及技术人员是否真实、到位;
4.是否参加施工验校。
(三)施工单位
1.工程项目施工是否存在违法转包情况;
2.工程项目施工是否存在违法分包情况;
3.工程项目施工是否存在挂靠问题;
4.劳务分包合同是否按规定办理备案。
5.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在岗、履职情况
6.工程项目是否按规定实施实名制管理,是否按规定建立劳务用工制度,是否按规定设立三本台账(花名册、考勤表、工资表)。
7.是否存在拖欠、克扣分包单位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情况(随机检查5位民工)。
8.是否按规定设置“汕头市建筑业民工维权告知牌”
(四)监理单位
1.工程项目监理人员配备是否达到规定要求;
2.总监理工程师和工程项目监理人员是否长期到岗履职;
3.对施工单位没有按要求建立工人花名册、工资台账和考勤记录等实名制管理制度的,是否及时书面报告相关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工程监督机构。
二、检查方式
1.每月初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须进行一次自查并记录,填写检查表(附件1、2、3、4)存档备查
2.市住建局于每月初确定本月检查内容,采取随机方式确定受检工程项目,并于确定受检工程项目当日通知项目监管住建部门。
3.项目监管住建部门组织检查人员对受检工程项目按要求进行检查,于确定受检工程项目第二天下午17:00时前将检查结果报送市住建局(迳送建筑市场监管科);
4.市住建局不定期对受检工程项目组织复查。
三、检查通报
市住建局在汕头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建筑市场检查通报平台”和“建筑市场”““黑名单“平台”对每次检查结果的相关信息在及时录入通报。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进行处罚,或提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置。
四、有关要求
1.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含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要对所属的工程项目承发包、劳务用工、工程款及工资支付、合同履约等内容进行自查,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填报自查表,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备查。同时要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在日常管理中强化建筑市场行为管理,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管理,切实维护企业品牌形象。
2.各施工单位还应按《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汕人社〔2015〕461号)、《关于建立汕头市工程建设领域欠款欠薪曝光台和工程项目工资清算公示制度的通知》(汕住建通〔2015〕126号)等规定实行实名制管理制度和月清月结制度,建立劳务用工制度,设立三本台账(花名册、考勤表、工资表),并于施工现场及生活区显眼之处设置“汕头市建筑业民工维权告知牌”(式样见附件5),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严格落实总承包企业负总责制度,及时化解拖欠矛盾。
3.各区县住建部门应建立健全日常监督管理和各项检查、巡查制度,组建检查组认真做好月抽查和季度大检查工作,并将检查情况及时抄送市住建局(迳送建筑市场监管科)。检查组负责人及联系人名单于2016年9月底前报送市住建局)。
4.市住建局视情况每年组织一至二次的全市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对未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未及时落实整改的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黑名单”平台,进行信用扣分,并记录诚信档案,形成建筑市场违法行为监管的高压态势。
5.进一步完善多方监督投诉机制,各级住建部门要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告知民工维权讨薪的正常途径和程序,教育引导民工依法按正常渠道维权(市住建局举报投诉电话:0754-88561516)。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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