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传达 > 文件通知
文件通知
关于开展2016年下半年度劳保费调剂补助工作的通知(汕住建通〔2016〕223号)
浏览次数:1475市直及金平、龙湖、濠江区属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2014-2016年汕头市区建设工程劳保费调剂方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市财政有关今年年度预算资金的使用安排,我局定于近期提前开展2016年下半年度劳保费调剂工作。请各施工企业如实填写《汕头市市区建设工程劳保费调剂补助申请表(2016年下半年度)》(简称附表),并按有关规定程序,于2016年10月18日前凭附表到汕头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地址:汕头市住建局大楼18楼1802室,联系电话:88572024,联系人:黄朱洁)办理劳保费调剂补助金申报手续。
由于本次调剂工作时间安排较为紧凑,请各施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劳保费调剂的申报工作,逾期将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汕头市区建设工程劳保费调剂补助申请表(2016年下半年度).xls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