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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填报施工企业2016年度在汕纳税情况表的通知(汕住建通〔2017〕6号)
浏览次数:1614各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方便税务部门统计各施工企业2016年度在汕纳税情况,准确掌握建筑施工企业纳税数额,请加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施工企业认真填报《施工企业自报2016年度在汕纳税情况表》(详见附件),以便做好诚信系统纳税得分的录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已加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并于2016年期间在汕头市行政区域纳税的施工企业都需填报。
二、报送方式和时间
各施工企业填妥《施工企业自报2016年度在汕纳税情况表》后,加盖企业公章,于1月12日前书面报送市住建局市场科,电子文档发送到stjssck@163.com邮箱。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月9日
(联系人:杨冠南;联系电话:88562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