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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表彰2016年度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企业的决定汕住建〔2017〕14号
浏览次数:2959各有关单位: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十一次党代会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和省城市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住房和城乡工作会议精神,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有力抓手,围绕加快建设粤东中心城市目标,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取得了较好成效,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并涌现了一批先进企业。为树立榜样,激励先进,经研究,决定对广东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41家先进企业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2017年再创佳绩。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学习借鉴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真抓实干,更好实现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新跨越。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