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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7年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项目观摩活动的通知粤建科函〔2017〕1604号
浏览次数:1731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协会、企业: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年广东省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省级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建科函〔2017〕1516号),为营造发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浓厚氛围,我厅决定在2017年6月分两批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项目观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一批观摩活动
(一)组织形式。
1.主办单位: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协办单位:广州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管理办公室。
3.承办单位:广东省建筑节能协会。
(二)观摩项目名称。
广州市气象监测预警中心项目、广州市岭南新苑项目。
(三)观摩时间。
6月20日下午2:00至5:20。
(四)活动安排。
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领导致辞。
2.广州市气象监测预警中心项目、广州市岭南新苑项目代表介绍项目发展绿色建筑情况。
3.现场实地观摩广州市气象监测预警中心项目、广州市岭南新苑项目。
(五)参加人员。
1.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业务科(处)室负责人各1人;
2.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建筑科研单位、设计单位业务负责人各1人;
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处室代表,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广东省建筑节能协会、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业务负责人。
(六)其它事项。
1.项目概况、活动日程、交通指引见附件1-3。
2.为避免交通拥堵,请参加活动人员优先选择于6月20日12:30在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东门,集中乘坐大巴前往广州市气象监测预警中心项目。
3.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汇总本地区参加人员报名回执(附件4),在6月15日前报送广东省建筑节能协会。
4.本次活动不安排食宿。参加活动人员的食宿及城市间交通等费用由本人所在单位按规定负责解决。
5.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安排观摩活动,切实保证观摩活动廉洁、节约、高效。
二、第二批观摩活动
(一)组织形式。
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荐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楼、珠海兴业新能源产业园研发楼、东莞圣融生态幼儿园等3个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项目,供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相关单位自行前往观摩。
2.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观摩活动两天前,先联系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联系人,并将参加活动情况报送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信息处。
3.请观摩项目所在地的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做好现场观摩活动的协调、安排工作。
(二)观摩项目名称。
1.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楼(深圳市)。
2.珠海兴业新能源产业园研发楼(珠海市)。
3.东莞圣融生态幼儿园(东莞市)。
(三)观摩时间。
6月26日上午至6月30日下午。
(四)其它事项。
1.项目概况、交通指引见附件5-6。
2.参加活动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由本人所在单位按规定负责解决。
3.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安排观摩活动,切实保证观摩活动廉洁、节约、高效。
三、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人:周政,联系电话:020-83133606、13632196187,电子邮箱:gdsjstkjc@163.com。
(二)广东省建筑节能协会联系人:廖远洪,联系电话:13825167088, 电子邮箱:3374950679@qq.com。
(三)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联系人:古鸿彬,联系电话:83782196、15813720832,电子邮箱:251616590@qq.com;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楼项目联系人:万越峰,联系电话:13613050587。
(四)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戴明健,联系电话:0756-2131607、18198797262,电子邮箱:804412894@qq.com;珠海兴业新能源产业园研发楼联系人:余国保,联系电话:0756-6916270,13798182411。
(五)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邝丽仪 ,联系电话:0769-22671687、13798815966,电子邮箱:dgjzjn@163.com ;东莞圣融生态幼儿园联系人:叶凤英,联系电话:13925777937。
附件:1.第一批观摩项目概况
2.第一批观摩活动日程
3.第一批观摩项目交通指引
4.第一批观摩活动报名回执
5.第二批观摩项目概况
6.第二批观摩项目交通指引
7.第二批观摩活动联系单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