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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开展2017年度汕头市建筑工人职业培训班预报名的通知汕建职【2017】013号
浏览次数:2033各建筑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号)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提升我市建筑工人技能水平,满足广大企业的需求,根据住建部《关于加强建筑工人职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人[2015]43号)、住建厅《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工人职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粤建人函[2015]1085号)、《广东省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工作实施细则》(粤建教协[2015]3号)、《关于公布广东省第一批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及建筑工人职业培训机构名录的通知》(粤建教协[2015]6号)和市住建局《关于印发<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汕住建【2015】06号)等文件精神,我校为汕头市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定点培训机构,现就开展2017年度建筑工人职业培训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核工种:
防水工、油漆工、抹灰工、钢筋工、架子工、测量工、混凝土工、模板工、木工、砌筑工、镶贴工、石作业工、水电工、瓦工、机械设备安装工、管道工、通风工、低压电工、维修电工、安装电工
二、培训考核级别:中级工、高级工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申领条件:
(一) 中级工
申领中级《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经认可的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
1、初中毕业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从事本工种工作五年以上,或持有初级工证书两年以上;
2、对口专业的中职(中专)院校毕业生,经一年以上本工种实践;
3、对口专业的高职、大专院校毕业生。
(二) 高级工
申领高级《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经认可的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
1、初中毕业以上学历,具备十年以上本工种工龄,或持中级工证书在本工种连续工作三年以上;
2、对口专业的高职、大专院校毕业生。
四、预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一) 《建筑工人职业培训班学员名册》(见附件1)
(预报名时送纸质资料1份,并将其电子版发送到邮箱2279457596@qq.com,主题请注明公司名称);
以上材料中所须表格可登陆汕头建设信息网的信息公开频道下的资料专区中的承办单位建设职校里下载(http://wap.worldnav.cn/xxgk/xxgk_zlxz.aspx)。
五、培训教材和证书核发
为确保建筑工人职业培训质量,由省建设教育协会组织专家统一编写培训教材,并向社会公布,全省统一使用。
经考核合格者,核发全国统一的《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六、收费标准
中级工:培训费536元\人,教材资料费64元\人,总费用600元\人
高级工:培训费720元\人,教材资料费80元\人,总费用800元\人
七、预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 预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31日(7月10日及节假日除外)
(二) 预报名地点:汕头市中山路213号5楼汕头市建设职校技鉴办
(三) 缴费时间另行通知。我校将根据预报名情况,按报名顺序分期分批安排培训考核。
(四) 技鉴办联系电话:88572103、88522723
技鉴办联系人:丁老师、沈老师
2017年6月29日
附件1:《建筑工人职业培训班学员名册》
2017年建筑工人培训预报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