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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转发《中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通知》的通知汕住建通〔2017〕159 号
浏览次数:1661各区县及保税区、高新区、海湾新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住建局各归口(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中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通知》(粤建党〔2017〕27 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充分认识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学习贯彻省党代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大会作出的部署要求上来,确保省党代会精神在住建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要以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统领,认真对照省党代会以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部署,充实完善既有工作思路和工作安排,细化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谋在深处、干在实处,把省党代会精神转化为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和行动实践,推动我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再上新台阶,为汕头在广东新一轮发展中走在前列、实现全面振兴发展做出更大贡献。一是要全力推进实施一批事关城市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建设项目,不断改善城市面貌,优化城市功能,实现城区扩容提质。二是要坚持立足汕头城区的既有格局和基础,以新型城镇化为抓手,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补齐农村发展短板,着力创建宜居城乡,增强城市发展后劲。三是要着力加强行业监管和服务,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建筑产业加快发展。深入推进工程质量“创强”、建筑施工“创文”,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扎实开展建筑领域和燃气市场安全整治。
三、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认真制订本地本单位学习贯彻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将学习贯彻活动不断引向深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级各单位学习贯彻情况,请及时向我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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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