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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汕头市住建局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电线电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汕住建通〔2017〕1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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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含高新区、保税区、海湾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电线电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粤建质函〔2017〕204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各区县(含高新区、保税区、海湾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质监站严格按照(粤建质函〔2017〕2042号)要求全面深入排查工程项目“奥凯问题电缆”;加强使用环节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监管,严把电线电缆进场关,严查使用假冒伪劣电线电缆的行为。并分别于2017年7月27日、8月25日前将本单位电线电缆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及《房屋市政工程电线电缆专项整治行动报表》报送我局质安科,于10月5日前将本地区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房屋市政工程电线电缆专项整治行动报表》报送我局质安科。
二、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日常检测如发现问题电线电缆,必须第一时间报告报告项目所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电线电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粤建质函〔2017〕204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各区县(含高新区、保税区、海湾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质监站严格按照(粤建质函〔2017〕2042号)要求全面深入排查工程项目“奥凯问题电缆”;加强使用环节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监管,严把电线电缆进场关,严查使用假冒伪劣电线电缆的行为。并分别于2017年7月27日、8月25日前将本单位电线电缆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及《房屋市政工程电线电缆专项整治行动报表》报送我局质安科,于10月5日前将本地区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房屋市政工程电线电缆专项整治行动报表》报送我局质安科。
二、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日常检测如发现问题电线电缆,必须第一时间报告报告项目所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