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通知
各区县(含高新区、保税区、海湾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安监总站,各施工、监理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17】194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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