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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组织参加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暨2017年第四季度防范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汕住建通〔2017〕2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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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局、城管局、水务局、房管局,高新区、保税区、海湾新区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各区县住建局,市安监总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召开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暨2017年第四季度防范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粤建质函〔2017〕2852号)精神,省住建厅定于10月10日(星期二)下午召开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暨2017年第四季度防范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7年10月10日(星期二)下午3:30
二、会议地点
市海滨路49号信息大厦3楼会议厅
三、参加人员
(一)市规划、城管、水务、房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区县规划、城管、水务、房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由市各对口部门负责通知落实)。
(二) 市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燃气、城建、质安科负责同志,市安监总站站长。
(三)高新区、保税区、海湾新区规划建设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区县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业务股室负责同志、安监站长。
(四)部分开发、施工、监理企业负责同志(由市住建局另行电话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参会单位于10月9日下午2:30前将参会回执报我局质安科(电话:88572050;传真:88571132;邮箱:stszjjzak@126.com),以便汇总上报省厅。
(二)现场将安排专人签到,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
(三)开会时,请将移动电话调整到静音,保持良好会场秩序。
根据《关于召开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暨2017年第四季度防范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粤建质函〔2017〕2852号)精神,省住建厅定于10月10日(星期二)下午召开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暨2017年第四季度防范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7年10月10日(星期二)下午3:30
二、会议地点
市海滨路49号信息大厦3楼会议厅
三、参加人员
(一)市规划、城管、水务、房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区县规划、城管、水务、房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由市各对口部门负责通知落实)。
(二) 市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燃气、城建、质安科负责同志,市安监总站站长。
(三)高新区、保税区、海湾新区规划建设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区县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业务股室负责同志、安监站长。
(四)部分开发、施工、监理企业负责同志(由市住建局另行电话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参会单位于10月9日下午2:30前将参会回执报我局质安科(电话:88572050;传真:88571132;邮箱:stszjjzak@126.com),以便汇总上报省厅。
(二)现场将安排专人签到,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
(三)开会时,请将移动电话调整到静音,保持良好会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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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