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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汕头市住建局转发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汕住建通〔2017〕316号
浏览次数:1336各区县、高新区、保税区、海湾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安监总站: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17〕341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2月8日